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审〔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 85592m,新建污水集水提升井 10 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拟建污水工程采用管径为 DN200~DN300,其中楚太和村共铺设管网约 3024m,徐家阁村共铺设管网约 11395m,刘双庙村共铺设管网约 5259m,罗屯村共铺设管网约 11178m,李王仙村共铺设管网约 2739m,后坝营村共铺设管网约 7971m,马厂村共铺设管网约 6300m,西王官庄村共铺设管网约 6800m,董双庙村共铺设管网约 6562m,马双阜村共铺设管网约11545m,后食店共铺设管网约 12819m。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8 00:00:00至 2025-07-14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 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或直接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319-******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旭阳 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159 3198 026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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