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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消费维权相关内容制作及应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消费维权相关内容制作及应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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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8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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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消费维权相关内容制作及应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2025-HZXBW-002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消费维权相关内容制作及应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9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900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功能性优化,含公众号首尾图的优化设计等页面形象调整、菜单栏调整优化、用户管理、咨询等;内容运营规划;运营推广等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商报名登记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之日起2025年05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报名登记表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邮箱报名的还需要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或截图。

3)报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浙江杭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号:************464

******银行香积寺路支行

号:******0276

转账时备注: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4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33号蕙沣大厦B座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工(报名联系人)、陈工(招标文件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梦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33号蕙沣大厦B座14层

联系人:侯帅

   监督投诉电话:0571-******0

附件信息: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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