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入城口绿地恢复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23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
采购人(全称):******服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城南入城口绿地恢复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城南入城口绿地恢复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4346.28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肆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元贰角捌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城南入城口绿地恢复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批 | 644346.28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5月14日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起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地点:(包括青山溪路南侧小微绿地、池回高速高架桥下绿地、青山溪路北侧(怀化南高速入口)小微绿地等三处绿地)
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后提交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汇总表等资料,经监理、甲方审核批准后支付70%工程进度款,余下工程尾款,在竣工结算时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一并清算。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政府审计机关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金额的97%支付工程款。乙方质保一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余下3%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期满无质保责任后,乙方凭支付证书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向甲方申请一次性支付3%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甲方根据财政报账要求程序及时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持三份,供应商持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14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廖先家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
地 址:/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钧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传 真:/
地 址:
******银行:******银行长沙科技新城支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