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8.1 资格审查文件中增加业绩内容:施工单位(牵头单位)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雨水或污水)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本补充通知具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办事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