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靖县金山镇新村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与改造提升项目及续建项目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项目。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12.00%(不含)
******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无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捌万肆仟零贰拾陆元整(含暂列壹拾贰万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项目经理:柳卫红 注册证书编号:赣************
职称证书编号:******008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委员会名单:张华东(组长)、张建成、游玉飞、尤顺海、林丰崇。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未提供无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的承诺,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3.1初步评审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9、以上候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8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农村局
11、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