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2025年)》要求,我局拟开展平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工作,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项目控制价。本次询价结果只作为制定控制价的参考,不作为项目最终中标的依据,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平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2025年)
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
四、咨询内容
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含信息调查、成果集成和成果利用等内容)。
项目成果交付: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成果报告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质控报告(含质控分析测试)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成果图集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库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实施方案(含监测方案)
******有限公司(含平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报告
五、报送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单(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编制费、差旅费用、专家评审费、税费等);
请有意向的单位结合报送要求,于2025年6月25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土壤处邮箱(******),本次询价不接受当面报价。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91-******。
附件:1.《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2.《福建省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