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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销售价格是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无水、杂增扣量。竞价每次每吨递增5元,每个交易节5个标的,时间为60秒,价格最高者中标。 2、采购价格是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到库价。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以仓内实物为准,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 看样时间:6月17日-6月18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 1、文山公司:容重>720g/L、水分≤14.0%、杂质≤1.0%、不完善粒≤8.0% 、霉变粒≤1.8%、脂肪酸值≤40(KOH/干基)/(mg/100g)、色泽、气味正常。经检验水杂超标的按以下办法处理:粮食杂质>1.0%<2.0%,买方过筛整理到国标内入库,由买方按筛下物实际称重数量进行扣量,筛下物由卖方自行处理,杂质>2.0%的买方有权拒收,拒收后由卖方自行处理。14.0%<水分≦14.5%按照1:1.5的原则进行扣量处理,水分>14.5%的买方有权拒收,拒收后由卖方自行处理。 2、红河公司:质量标准:容重>720g/L、水分≤14.0%、杂质≤1.0%、不完善粒≤8.0% 、霉变粒≤1.8%、脂肪酸值≤40(KOH/干基)/(mg/100g)、色泽、气味正常,经检验水杂超标的按以下办法处理:粮食杂质>1.0%<2.0%,买方过筛整理到国标内入库,由买方按筛下物实际称重数量进行扣量,筛下物由卖方自行处理,杂质>2.0%的买方有权拒收,拒收后由卖方自行处理。14.0%<水分≦14.5%按照1:1.5的原则进行扣量处理,水分>14.5%的买方有权拒收,拒收后由卖方自行处理。 3、质量争议。如玉米赤霉烯酮等食安指标经买方快检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检验结果为准,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中储粮网线上交易实行保证金制,有竞价意向的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销售和采购合同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共计320元/吨。 ******银行的托管服务,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三)本场次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签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 1.文山公司:1、卖方在本次竞价交易成交签约后,需及时与买方联系,买方在粮食发货前有权到卖方发货地对所发粮食质量进行筛查,结果仅作为是否可以发货的依据。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有霉变、结块、污染、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等的粮食,买方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2、玉米粮源地新疆、宁夏、内蒙古(仅限于赤峰市产玉米)、云南,一个标的粮食仅限于一个产地,所发粮食必须是2025年新产玉米,竞价成交后,卖方必须向直属库企业签署《新粮承诺书》,承诺所供粮食必须是2025年新产粮食,如发现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有转圈粮等行为,买方除拒收并没收全部保证金,由卖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一切政治责任,并移交有关粮食执法部门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粮仓〔2024〕271号)有关规定内容。运输损耗由卖方承担,结算数量以买方库内实际过磅数为准。4、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逐车进行检验达到合同要求的粮食方可整理后入库。如玉米赤霉烯酮等食安指标经买方快检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检验结果为准,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5、为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本合同采购数量为实际入库净粮数,卖方必须按该数量提供达标粮,不得少发,多发数量由卖方自行处理。经买方逐车检验玉米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玉米,买方有权根据粮源质量稳定情况采取过风过筛过色选的方式进行处理后入库,筛下物和色选出的非标玉米由卖方自行处理。6、入库时间: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入库。货款支付:按逐车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分批确认、支付货款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2.红河公司:1、卖方在本次竞价交易成交签约后,需及时与买方联系,买方在粮食发货前有权到卖方发货地对所发粮食质量进行筛查,结果仅作为是否可以发货的依据。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有霉变、结块、污染、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等的粮食,买方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2、玉米粮源产地:新疆、宁夏、内蒙古(仅限于赤峰市产玉米)、云南,一个标的粮食仅限于一个产地,所发粮食必须是2025年新产玉米,竞价成交后,卖方必须向直属库企业签署《新粮承诺书》,承诺所供粮食必须是2025年新产粮食,如发现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有转圈粮等行为,买方除拒收外将没收全部保证金,由卖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一切政治责任,并移交有关粮食执法部门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粮仓〔2024〕271号)有关规定内容。运输损耗由卖方承担,结算数量以买方库内实际过磅数为准。4、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逐车进行检验达到合同要求的粮食方可整理后入库。如玉米赤霉烯酮等食安指标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检验结果为准,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5、为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本合同采购数量为实际入库净粮数,卖方必须按该数量提供达标粮,不得少发,多发数量由卖方自行处理。经买方逐车检验玉米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玉米,买方有权根据粮源质量稳定情况采取过风过筛过色选的方式进行处理后入库,筛下物和色选出的非标玉米由卖方自行处理。6、入库时间: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入库。货款支付:按逐车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分批确认、支付货款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 (六)销售合同的执行实行先款后货。 1.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政策性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2.严格执行 《关于印发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粮仓〔2024〕271号)有关规定内容。3.文山公司销售合同实际出库时间自2025年8月1日开始。4.红河公司销售合同实际出库时间自2025年8月1日开始。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中储粮网有权依照《中储粮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参加交易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一天登录中储粮网查看应用,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中储粮网概不负责。中储粮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合同、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度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附件中《中储粮云南分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6月19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3306、3307、3308、3318 出入金电话:010-****** 传真:010-****** 附件:《中储粮云南分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6月19日试行).docx 附件:中储粮网2025年6月19日云南分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xls
中储粮网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