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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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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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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结合本镇实际,对原《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现就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集中采******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19号)等文件要求,我镇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对原《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部分内容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协调小组会议规定
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工程及采购类项目招标方案要报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才能实施。
(二)财政性资金基建工程管理部分规定更改
《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调整了有关规定。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组织实施。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分规定更改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调整了有关规定。
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分散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纳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类除外)以直接委托形式自主采购。
******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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