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彩梅06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李彩梅申请办理“李彩梅0620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永发镇永新街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发国用(2012)第0620号,用地面积为377.94㎡,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本次报建内容为:一幢1层私人住宅,总建筑面积103.3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澄迈县政府网站(******);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建设局(联系电******建设局,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件:
(附件)“李彩梅06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图
******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批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李彩梅申请办理“李彩梅0620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永发镇永新街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发国用(2012)第0620号,用地面积为377.94㎡,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本次报建内容为:一幢1层私人住宅,总建筑面积103.3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澄迈县政府网站(******);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建设局(联系电******建设局,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件:

******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