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焦作高新区路灯照明提升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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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高招标采购-2025-8 | |||||||||||
******服务中心焦作高新区路灯照明提升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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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 焦作高新区路灯照明提升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由乙方负责项目的节能改造、设备提供、路灯电费缴纳和路灯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具体改造提升内容为:对44条主要道路现有3805基6167盏路灯(盏数以实际数量为准)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建设与节能改造、灯杆标签编号、维护保修、维保电话及IP信息******管理中心系统;路灯亮灯率不得低于100%。托管内容:项目公司对已改造的内容进行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路灯电费缴纳等工作。(具体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服务期限:15年(含项目建设期6个月);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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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果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尚在办理资质延续的,应当提交资质办理部门的相关文件。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请各投标投标人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投标人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 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视频”。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等。 8、招标代理费:以预算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服务中心 | |||||||||||
地址:民主路与中纬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许智超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 |||||||||||
联系人:黄天鹏、刘莎、刘勇琪、徐远中、吴金华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天鹏、刘莎、刘勇琪、徐远中、吴金华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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