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队伍能力水平,促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智慧执法、高效执法,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有效执行任务、快速响应突发事件。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我局开展2025年江门市执法及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拟补充一批常用现场检测耗材和应急抢险物资。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江门市执法及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内容:现场检测试剂和应急抢险物资。
3、简要技术要求:见采购“标的物”需求。
4、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人民币90000.00元。
5、货期:自合同签订一年内按采购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种类
(一)现场检测耗材
(二)应急抢险物资
(三)其他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及要求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2)货物应符合采购公告的技术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进口产品具备合法进货渠道证明。(适用时)
(4)国产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具备出厂合格证。
2. 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剩余有效期应达到80%以上(即有效期是一年的,剩余有效期应在9.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3. 在质保期内,非因采购人的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1)在接到通知72小时内,供应商应用备货替代问题货,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如逾期的,每日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根据质保要求退换的,供应商应承担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不能包换或包退的,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供应商应退回相应的货物款项。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
(1)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运费及在途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按采购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2)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3)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交付给采购人之前,货物所有风险(包括遗失、损坏等)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包装
(1)供应商所供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适用时)
(2)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供应商应承担包装或者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全部责任或费用。
(三)货物验收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按采购合同、采购公告和投标资料等有关规定验收。收到产品后采购人应及时对产品的包装、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如果收货时发现外包装封条有破损,可拒收。如双方有异议,需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反馈对方。
(2)验收标准:按产品说明或产品提供的质量标准验收,在收到产品后15个工作日内如未对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收讫。有潜在质量问题,应在发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产品收讫后,仍使用国标、行标或者厂家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规定。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半个月内完成退换货处理。
(2)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采购项目相符(未能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不能参与评标);
3.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根据采购人采购要求,供应商将响应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整理为一个文件,通过电子邮箱送达采购人。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应标资格、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内容。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报价单(附件1)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和设备升级说明等);
4、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5、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6、上述所有文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及办法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2、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采购设备的付款方式
采购设备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
3.双方签章的本项目采购合同。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谭工,******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
附件:
1. 报价单
2. 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