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00G24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2.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1500号。
2.3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和培训服务等。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对污水厂一期工程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平流沉淀池和 CASS 生化池内的老旧设备进行原位换新。其中安装部分包括,老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设备类总投资约3786万元,安装总造价约为400万。
其中:
一标段:提升泵及电机成套设备
二标段:污泥泵(凸轮泵)
三标段:阀门类
四标段:潜水搅拌机设备及相关剩余污泥泵
五标段:非标设备(滗水器)
六标段:非标设备(粗、中格栅和旋流沉砂系统及线缆管材、非金属链条刮泥机)
七标段:电气及配电柜、自控及PLC站
八标段:过程控制仪表
九标段:老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包括拆除安装时措施,如清池等)、调试服务等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2.6交货期/服务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二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三标段: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四标段: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五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六标段: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七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八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九标段服务期限: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节点进行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九个标段。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3.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4第四标段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4.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5第五标段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5.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6第六标段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6.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7第七标段
3.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7.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8第八标段
3.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8.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设备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8.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第九标段
3.9.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3.9.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拟投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①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的,以制造商为准参与投标;②多家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的,以授权书开具日期最早的投标人为准参与投标,如授权书开具日期相同或者无日期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为准;如报价也相同,则按照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函出函时间最早的投标人为准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7.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招投标活动******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9.6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娜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1500号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 系 人:邢一
联系电话:0451-******-826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