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SY-202506GL-******1
根据《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十堰互通接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1、发布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发布本项目的固化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计量规则和图纸,请各位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3、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1080日历天。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1 计量”中“17.1.5 本项补充”中第(2)目和第(3)目分别修改为:
(2)102-2子目和102-4子目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102-3子目费用按照发包人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支付。
(3)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中,103-3、103-5、103-6子目在临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103-1-a、103-2子目实行限额支付,在临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批准据实支付,但不超过清单所列金额。103-7子目实行限额支付,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据实支付,但不超过清单所列金额。
招标人:十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