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及特邀3位环保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位于恩施市三岔镇莲花池村12组,建设页岩烧结砖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用地面积54332m2,建筑占地面积13536.00m2,总建筑面积13848.62m2,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堆棚、片碱生石灰堆放区、门卫室,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供配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专业单位承担“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3月2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生环建评[2021]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环评对应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原料配料用水全部进入砖坯,后在干燥、焙烧中全部蒸发消耗,无废水外排,脱硫设备循环用水定期补充,无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2、废气
隧道窑干燥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降尘房+多级喷淋+钠钙湿式双碱法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车间内、矿山道路边均设置有喷淋降尘,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半封闭式堆棚,厂区道路进行硬化。
3、噪声
******居民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泥坯、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用于生产线制砖;隧道窑脱硫灰渣作建筑材料定期外卖;设置垃圾******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
5、其他
项目已于2024年7月25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消防器材;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部分生产车间进行了防渗处理。************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隧道窑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破碎车间排气筒、筛分车间排气筒中颗粒物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居民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本次验收范围内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有关要求,年产40万立方米(折标砖2.5亿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的防渗,规范危废暂存间的建设。
2、完善车间废气收集措施,将搅拌区废气接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系统。
3、按核算数据补充购买氮氧化物总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4、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加高破碎、筛分车间排气筒至15m。
5、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定期监测。
八、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恩施市三岔镇莲花池村12组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公示文本链接:
******/s/12kTBcFsEgZOP0ygTylxdeg?pwd=8duu
提取码: 8duu
责任编辑:张家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