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集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2楼7号)或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街道练江北路31号)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5-110
3.预算金额:约170万元/年,据实结算。
4.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本项目选择2家供应商进行******集团中药饮片的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本项目选择******委员会推荐名单中的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两家中标供应商的《中药饮片报价清单》进行比较,两家中标供应商同一项中药饮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品种。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保证、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因本次采购目录中含部分毒性中药饮片,故投标人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生产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毒性饮片(毒性药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天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方式:
①现场获取,******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2楼7号),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因本次采购目录中含部分毒性中药饮片,故投标人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生产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毒性饮片(毒性药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5)《获取招标文件记录表》,详见公告附件。
②邮箱获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以上所需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3.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文件费),也可其他方式支付(详询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银行
账号:************
行号:******0016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5日08:30时~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街道练江北路31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若投标人为非法人机构的,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集团
******街道练江北路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2楼7号(玉溪分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师
电 话:******
日期: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