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省道314线K132+440-K133+24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省道314线K132+440-K133+24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察布市省道314线K132+440-K133+24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5〕9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察哈尔右翼中旗境内,起点位于S314线K132+440处,终点止于K133+240,实施里程800米,本段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9米。旧路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2024年6月26日,项目所在地发生短时强降雨,导致路基被积水淹没,交通中断,后期叠加多次降雨,近800米的公路被水淹没。由于地形原因,积水无法排出,旧路长时间受雨水浸泡,旧路路基及路面发生毁坏。
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对公路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恢复,完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路线:维持原有平面线位,根据设计积水线调整纵断标高。
(二)路基工程:根据病害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案。
1.对积水路段(K132+550-K133+150)路基两侧3.5米范围,抛石挤淤后,进行拖振碾压,处置深度1.3米;之后对旧路路基上路床平均2米深的范围挖除翻晒,然后掺配石渣重新填筑,最后外侧包裹防刺隔水土工布。累计处置长度600米。
2.对全线涉水段(K132+440-K133+240)路基铺筑1.2-2.6米厚片块石,累计处置长度760米。
(三)路面工程
1.对K132+600-K133+100段铺筑25厘米钢筋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未筛分碎石功能层,累计处置长度500米。
2.对K132+440-K132+600及K133+100-K133+200段铺筑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乳化沥青透层+乳化沥青下封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未筛分碎石功能层,累计处置长度260米。
3.对K133+200-K133+240段铺筑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顺坡找平,累计处置长度40米。
(四)防护工程
1.在K132+780-K132+980段左、右两侧设置扶臂式路堤挡土墙(涵洞处不设),平均高度4.3米,两侧累计处置长度376米。
2.对全线边坡采用片石码砌,然后采用Φ3.5镀锌铁丝包裹绑扎,累计20566立方米。
(五)涵洞工程
在K132+800、K132+900、K133+000处各新增1-4米水泥混凝土暗板涵,用于平衡两侧水位,累计处置长度12米。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补充缺失的交通安全设施,累计增设波形梁护栏1680米、百米桩14个、附着式轮廓标70个、水位标尺2个,路面完工后施划热熔喷涂标线288平米。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固化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S314ZHFZ | 省道314线K132+440-K133+240段 | 0.8 | ******.00 | 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满足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要求即可:
①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且该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质量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自有或依托均须提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招标图纸。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投标人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登录界面右下角“手册下载”获取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分别上传)。
5.4开标方式:
(1)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9443/BidOpening),开标时线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
(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在线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均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5.5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
监督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
邮 编:012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邮 编:012000
电 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统建楼院内二层102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日 期:2025年6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