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人民政府锅炉改造项目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改扩建
******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人民政府,本项目利用现有房屋,拆除原有锅炉新建一台******人民政府供热,供热面积8500m2,。
总投资: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本项目施工期利用现有房屋,主要为室内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拆除的锅炉及配套设施,交由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锅炉废水和软化水处理废水排入沉淀池内,定期加入絮凝剂(PAC)一部分用于灰渣降尘,一部分用于厂区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以及减振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 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