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管局及县巡特警大队搬迁新址建设工程(一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城管局及县巡特警大队搬迁新址建设工程(一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城管局及县巡特警大队搬迁新址建设工程(一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厨房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并调试后,一次性通过验收并验收合格。
5.最高限价(控制价):3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
2.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50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样品要求:详细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4.特别提醒: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4.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号
联系人:丁志东
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长江路399号
联系人:朱文亚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