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AHSYY-2025-010
二、标段名称:******学校食堂 2025—2026 年食堂劳务和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庄104国道东临齐鲁七贤文化城北区8排14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91.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校食堂 2025—2026 年食堂劳务和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地址位于******学校校区内,就餐学生约3900人。共分为四个包,一包为食堂劳务采购。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一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虎山林场家园,联系电话:******,邮箱:******。
******体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址:萧县拱翠东路与子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虎山林场家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采购人)、张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