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塔政函〔2025〕5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码:2506-350124-04-01-713589)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9529.5亩,******街道立面提升、杆线整治;2.幸福长廊;3.大众茶馆、集镇公厕改造;4.惠普性适老化;5.悬挑看台;6.塔庄步行街、停车系统、广场;7.垃圾环卫整治;8.吴航公园改造;9.农田整治、溪流整治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202.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8.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2万元,基本预备费3.98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面设计、道路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9.7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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