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比价,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更新项目************有限公司(四)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细河厂区)(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六)质量标准:合格(七)
************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比价,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更新项目-配套工程
(二)项目编号:DBZY/014-2025-ZB-GC0007
******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细河厂区)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计划工期:60日历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八)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容包括细河厂区地下管网维修及污水井改造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成立时间满五年以上);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资质;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法定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电话报名,邮寄资格证明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后方可参与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招标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招标服务费不退不换。
(四)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细河厂区东门)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暂定)
开标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张士厂区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联系人:陆先生
手 机:******
E-mail: ******
******
注:报名时将材料同时发送以上2个邮箱。
邮 编:110027
六、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审监法务部纪检专员)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更新项目-配套工程
(二)项目编号:DBZY/014-2025-ZB-GC0007
******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细河厂区)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计划工期:60日历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八)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容包括细河厂区地下管网维修及污水井改造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成立时间满五年以上);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资质;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法定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电话报名,邮寄资格证明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后方可参与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招标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招标服务费不退不换。
(四)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细河厂区东门)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暂定)
开标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张士厂区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联系人:陆先生
手 机:******
E-mail: ******
******
注:报名时将材料同时发送以上2个邮箱。
邮 编:110027
六、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审监法务部纪检专员)
E-mail:******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