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长垣市洞庭湖路(惠济路-淇河路)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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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53 | |||||||||||||||
******办事处长垣市洞庭湖路(惠济路-淇河路)改建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348,505.37元 | |||||||||||||||
最高限价:******.3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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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长垣市洞庭湖路(惠济路-淇河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002.97米,包括拆除、改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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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多轮报价操作手册请详见: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wsbs/093009/******/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 特别提示:竞争性磋商(第二次、三次/最终)报价,实行远程报价,供应商远程登陆磋商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远程报价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结束前保持一直在线,以便及时参加磋商过程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磋商、二轮及三轮/最终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办事处 | |||||||||||||||
地址:长垣市崇礼路1号 | |||||||||||||||
联系人:魏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80号 | |||||||||||||||
联系人:檀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檀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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