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人民政府供热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乌云村
******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占地范围内增加一台备用锅炉,新建************医院等集中生活供暖,供暖面积为61000m2,锅炉新建低氮燃烧器并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及一根40m高烟囱,以成型的生物质颗粒为燃料。本项目锅炉年运行时间30天,每天24h。
总投资:99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锅炉的安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有少量粉尘,通过现场洒水抑尘,可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安装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历时较短,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40m高烟囱排放。
2、固体废物
灰渣产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锅炉房除尘灰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
3、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设备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杜绝机械非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 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