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学校
二、 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教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DGLX25-160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LX25-160
******学校教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22.8万元(人民币)
******大学教职工的健康体检项目,体检标准为每人600元,预计人数在380人左右(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本项目共分A、B两包,A包拟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供应商入围,B包拟选取两家单位作为供应商入围。入围供应商具备为采购人提供一年体检服务,不保证供应商具体承接的体检人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医院单位参与,B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都可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有调整则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截至磋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健康体检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 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3.现场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后,发售磋商文件。
4.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申请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应附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经采购代理人确认报名后,发售磋商文件。
5.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整,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售出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账 号:************4;
行 号:******6805。
注:如供应商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磋商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楠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2、采购人名称: ******学校
联系人: ******学校
联系电话: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号
传真: /
地址: 张老师,0411-******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