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招标阶段 |
(EPC+O)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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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针对投标人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点30分00 秒(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8月11日8点30分00 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6.3.3/7.1.1条款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9时30分。”修改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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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7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