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银行招标发布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3)项原文:
新投放资金额度(5分) |
投标人2024年在璧山区新投放资金额度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5分,其他投标人与第一名相比按占比比例计算得分。 |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数据证明文件并加盖璧山区金融中心公章。 |
修改为:
新增投放资金额度(5分) |
投标人2024年在璧山区新增投放贷款金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5分,其他投标人与第一名相比按占比比例计算得分。 |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数据证明文件并加盖璧山区金融中心公章。 |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商务部分原文:
序号 |
项目 |
数据 |
备注 |
1 |
投标人2024年在重庆市璧山区新投放资金额度(亿元) |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修改为:
序号 |
项目 |
数据 |
备注 |
1 |
投标人2024年在重庆市璧山区新增投放贷款金额(万元) |
|
******银行机构并纳入璧山区核算的新增各项贷款金额(万元),运用2024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数减去2023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数。 |
注: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