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5月7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邮编:533300
邮箱:******
电??话:******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
田林县乐里镇新昌村南环路2025-cc-1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地块位于田林县乐里镇新昌村x798西侧,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5470.94平方米。
二、用地布局规划
1、用地构成与布局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二级类及三级类为主,规划地块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共15470.94平方米。
表2-1规划用地分类汇总表单位:平方米
2、用地控制指标
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为15470.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表2-2地块控制指标表
三、配套设施规划
项目配套设施按照物流仓储项目配备相关******居住、盥洗、如厕、储藏等条件及相应配套服务基本功能空间。
四、地块控制
1、建筑退界控制
沿用地红线、x******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相关规定的要求。
(1)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
1)沿用地红线边界布局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防火间距的规定控制。
2)各类建筑的退让距离按表4.1《建筑退让用地界址规定》规定的建筑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居住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表4-1建筑退让用地界址规定
注:1、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2、按表中离界距离执行时总间距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符合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离界距离。
3、建筑离界距离在满足本表要求的前提下,还必须考虑其基础施工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4、临道路建筑在符合城市规划、建筑防火和施工需要的前提下,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邻建造。
******居住建筑,地块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距离按最小退距5米控制。
(2)建筑沿道路红线退让
规划项目地块东侧临x798,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地块建筑后退x798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
2、建筑间距、建筑高度控制
******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以及各专项设计规定外,同时符合《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规划项目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3、建筑形态风貌控制
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以现代建筑为主。建筑布局应与场地地形地貌相适应。
4、交通控制
1)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规划设置1处出入口,位于项目地块东侧。
2)停车泊位
规划地块按不少于0.2个车位/100m2建筑面积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不少于2个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
文件下载:
01区位分析图.jpg
02土地利用现状图.jpg
03土地使用规划图.jpg
04地块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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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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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
田林县乐里镇新昌村南环路2025-cc-1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地块位于田林县乐里镇新昌村x798西侧,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5470.94平方米。
二、用地布局规划
1、用地构成与布局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二级类及三级类为主,规划地块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共15470.94平方米。
表2-1规划用地分类汇总表单位:平方米
代码 | 规划用地用海分类 | 面积(平方米) | 比例(%) | ||
11 | 仓储用地 | 15470.94 | 100 | ||
1101 | 其中 | 物流仓储用地 | 15470.94 | 100 | |
110102 | 其中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15470.94 | 100 | |
合计 | 15470.94 | 100 |
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为15470.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表2-2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总面积(平方米) | 15470.94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20% |
建筑高度(米) | ≤24 |
项目配套设施按照物流仓储项目配备相关******居住、盥洗、如厕、储藏等条件及相应配套服务基本功能空间。
四、地块控制
1、建筑退界控制
沿用地红线、x******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相关规定的要求。
(1)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
1)沿用地红线边界布局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防火间距的规定控制。
2)各类建筑的退让距离按表4.1《建筑退让用地界址规定》规定的建筑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居住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表4-1建筑退让用地界址规定
居住建筑 | ******居住建筑 | ||||||
建筑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建筑高度的倍数 | 最小距离(米) | ||||
朝向 | 层数 | 新区 | 旧区 | 新区 | 旧区 | ||
主要朝向 | 低层 | 0.6 | 0.4 | 5 | 4 | - | 5 |
多层 | 0.5 | 0.4 | 8 | 7 | - | 8 | |
中高层 | 0.5 | 0.3 | 9 | 8 | 8 | ||
高层 | 0.25 | 0.2 | 15 | 11 | 0.15 | 10 | |
次要朝向 | 低层 | 0.25 | 4 | - | 按防火间距 | ||
多层 | 0.25 | 5 | - | 按防火间距 | |||
中高层 | 0.25 | 6 | - | 8 | |||
高层 | 0.125 | 8 | - | 8 |
2、按表中离界距离执行时总间距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符合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离界距离。
3、建筑离界距离在满足本表要求的前提下,还必须考虑其基础施工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4、临道路建筑在符合城市规划、建筑防火和施工需要的前提下,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邻建造。
******居住建筑,地块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距离按最小退距5米控制。
(2)建筑沿道路红线退让
规划项目地块东侧临x798,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地块建筑后退x798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
2、建筑间距、建筑高度控制
******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以及各专项设计规定外,同时符合《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规划项目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3、建筑形态风貌控制
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以现代建筑为主。建筑布局应与场地地形地貌相适应。
4、交通控制
1)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规划设置1处出入口,位于项目地块东侧。
2)停车泊位
规划地块按不少于0.2个车位/100m2建筑面积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不少于2个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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