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内河港陆屋作业区、平吉作业区码头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文件补遗公告(一)?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钦州内河港陆屋作业区、平吉作业区码头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文件进行补遗:
一、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增加:“2.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一:陆屋作业区码头工程前期工作;标段二:平吉作业区码头工程前期工作。”
二、招标公告3.1款以及投标人须知“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3)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三、招标公告3.2款以及投标人须知“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至少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注: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招标公告3.3款以及投标人须知“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要求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或水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 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咨询(投资)工程师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的业绩证明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业绩”评审因素修改为:“业绩满足资格条件可得基本分8分;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核准或工可报告或岸线批复时间为准)起,每增加1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至少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可加2分,最多可加8分。本项满分16分。注:A,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为同一个;B.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中,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核准或工可报告或岸线批复时间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规模情况,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审因素修改为:“①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得8分。②在符合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自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核准或工可报告或岸线批复时间为准)起每增加1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满分9分。注:A.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为同一个;B.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中,需提供合同、项目批复文件、业主证明等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规模,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七、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勘察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审因素修改为:“①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得8分。②在符合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勘察专业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勘察成果验收或项目批复时间为准)起每增加1个内河3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勘察业绩,且担任勘察专业负责人,加1分。本项满分9分。注:A.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为同一个;B.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中,需提供合同、勘察成果验收证明或者项目批复文件、业主证明等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规模,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八、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元。”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统一延期至:“北京时间2025年5月28日10时00分。”
十、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告版)钦州内河港陆屋作业区、平吉作业区码头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文件补遗公告(一)******.pdf 附件:[E************001001]1.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