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等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
附:注销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校长 | 地 址 | 办学内容 |
1 | ******有限公司 | 邱延敏 | 樊淼淼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10号畜牧兽医研究院6号院 | 文化培训 |
2 | ******有限公司 | 李海涛 | 张琪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渤海十七路535号渤海名园沿街房14号楼3楼304、305、312、313室 | 美术培训 |
******有限公司等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06月23日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学校名义开展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
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