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及开具合同全额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款,6个月内付总金额的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送货车辆:要求国五及以上车辆。
4.交货期:第1项和第2项6月5日到货各200件,6月25日到货各200件,后续按通知要求送货,第三项和第四项6月12日开始到货,每天不少于10架,第五项4件样机6月5日到货,批量7月5日到货,第6项-第12项6月15日到货,第13项-第16项6月20日到货
5.报价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的资质及销售业绩。
6.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收取标准(元) |
中标金额≤5万元 | 不收取 |
5万元<中标金额≤10万元 | 100 |
10万元<中标金额≤20万元 | 200 |
20万元<中标金额≤50万元 | 500 |
50万元<中标金额≤200万元 | 1000 |
200万元<中标金额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