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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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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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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5-8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作业飞防服务:10000亩;

杀菌剂: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ml/亩;

杀虫剂:22%噻虫·高氯氟悬浮剂,10ml/亩;

叶面肥:磷酸二氢钾,≥98%闪溶型,50g/亩;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L;Zn+B≥20g/L,30ml/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2 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联系人:关明恩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4层405

联系人:何少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少振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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