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鲜肉(猪肉、牛肉)类))第二次招标公告

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鲜肉(猪肉、牛肉)类))第二次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8-0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湖诺成采[2025]-115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鲜肉(猪肉、牛肉)类))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下浮率≤当年食堂营业额30%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二(鲜肉(猪肉、牛肉)类)类别如下表:

包号 种类 采购品种 确定中标人数
包二 鲜肉(猪肉、牛肉)类 猪肉、牛肉 1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投标人若为食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若为非食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包号,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5、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1、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8时30分到12时,14时30时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双利二巷7号)。

  3、方******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双利二巷7号)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8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双利二巷7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双利二巷7号)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人民政府网(******/)。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79号

  联系人:熊志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瑶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