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S335湾石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倪家至崔墩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S335湾石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倪家至崔墩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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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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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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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5.16—2025.5.23 |
项目概况 |
项目起于老S335与已建段S335交口西侧,与已改建段S335顺接(青弋江大桥西侧),路线沿现状道路向西北途经倪家小区后,终点位于湾老公路交口西侧约170米处,路线全长1.1公里,工程总投资1.05亿元 。项目新增永久占地0.9703公顷,项目道路右幅新建、左幅延老路拼宽的方式进行改建,双向四车道,建成后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及施工便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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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规范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3.地表水环境: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施工车辆及机械的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 4.声环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敏感区附近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根据需要对敏感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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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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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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