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23
采购合同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5]0063号
采购人(全称):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5]0063号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配送
(5)项目承包范围: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6)履行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折扣率): 92%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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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2025年 6 月 19 日。
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5年 6 月 19 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甲 方: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晟 法定代表人: 夏婉莹
委托代理人: 胡海波 委托代理人: 贺超云
电 话: 073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湘潭市九华大道南12号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高岭路怀义亭
开 户 银 行:******有限公司雨湖区支行
帐 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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