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利川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EPC)项目于2025年4月8日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1.投标人或供应商实力投标人或拟为本项目提供设备的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应具有相关能力:
(1)软件系统建设供应商具有软著证书,名称包含城市生命线相关:“城市安全物联网操作系统”“城市生命线数据接入”“城市生命线预警联动处置”“城市生命线综合运维”。(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软件系统建设供应商具有燃气类相关专利证书:“燃气泄露判断”“燃气监测仪定位”“气体浓度监测设备“监测设备故障监测”。(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8分)。
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1.投标人或供应商实力投标人或拟为本项目提供设备的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应具有相关能力:
(1)软件系统建设供应商提供城市安全生命线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软件系统建设供应商提供燃气监测类相关的专利证书。(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8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1、总监资历表-9、委托试验项目表(99页-108页)为监理服务类相关内容。
变更为:因新点软件系统默认版本,现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改动。
其他内容不变,因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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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