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位于德亭镇杨村村、旧县镇河南村。
地块一,四至范围:德亭镇杨村村,东至德亭镇杨村村乔木林地;南至德亭镇杨村村乔木林地;西至德亭镇杨村村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北至德亭镇杨村村乔木林地;
地块二,四至范围:旧县镇河南村,东至旧县镇河南村乔木林地;南至旧县镇河南村乔木林地;西至旧县镇河南村乔木林地;北至旧县镇河南村乔木林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885公顷,其中农用地0.6885公顷(不涉及耕地)。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文件执行。实施土地征收时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执行。
******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资源局(五楼505室,电话:0379-******)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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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