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潭北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申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建设期限 | 31个月 | |
总投资 (估算) | 30435.53万元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实施长江澳后滨固沙植被修复与沙丘生境恢复工程、海坛岛北部侵蚀海岸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海坛岛北部海藻场修复与蓝碳增汇工程、大练岛侵蚀海岸带修复与生态恢复工程、大练岛北部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大练岛北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大练岛东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大练岛中国鲎栖息地生境修复与种群恢复工程等8个子项目,建设 内容包括修复后滨沙地植被16公顷、补植修复及抚育与更新防护林4.4公顷、保护修复 侵蚀海岸边坡6千米、修复砂质岸线2.0千米、修复海藻场2.4公顷、增殖放流中国鲎30万只。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何工 | |||
电子邮箱 | ****** | 邮政编码 | 350400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