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发《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结合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制定了24处到期物业的招租方案(详见附件),并采拟用公开招租方式进行市场化招租,招租明细及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明细详见表格。
三、标底价:明细详见表格。
四、租金支付方式:明细详见表格。(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八、重大事项揭露:
8.1产权基本情况:
8.2、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8.3、招租人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承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设施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检查监督,所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设施设备交付时需保持品牌型号一致且性能良好,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阁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8.4、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人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人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5、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单位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7、承租人需自行到达现场查了解租赁房屋、场地实际情况,并清楚确认租赁面积及房屋、场地的使用现状。
******集团有权解除本合同,回收房屋及场地。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九、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9.1、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9.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9.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9.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十、监督电话:******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序号 | 物业名称 | 招租物业 | 招租单价 | 月租金 | 预估年租金 | 备注 |
面积/㎡ | 元/㎡/月 | 元/月 | 万元/年 | |||
1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停车场办公楼调度楼a楼1楼 | 250 | 50.88 | 12720.00 | 15.26 | 1、租期期限:租赁期三年内(含三年)可由承租户自行选择承租年限; 2、免租期:无免租装修期; 3、合同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押三付三,先付后用 |
2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公交停车场调度楼a楼1楼 | 240 | 38.86 | 9326.30 | 11.19 | |
3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停车场修理楼2楼 | 708 | 12.93 | 9158.86 | 10.99 | |
4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停车场修理楼3楼 | 610 | 10.11 | 6169.2 | 7.40 | |
5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停车场调度楼b楼1楼 | 512 | 17 | 8704 | 10.44 | |
6 | 玉屏东大街1111号昌北调度楼1楼 | 442 | 52.47 | 23191.74 | 27.83 | |
7 | 南京西路49号文教路停车场集散中心1层1楼 | 167.7 | 150 | 25155 | 30.18 | |
8 | 南京西路49号文教路停车场集散中心2层 | 188 | 21 | 3948.00 | 4.74 | |
9 | 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国际会馆四楼510室 | 240.04 | 20.31 | 4876 | 5.85 | |
10 | 青山路5号一楼店铺 | 37.58 | 50 | 1879.00 | 2.25 | |
11 | 站前西路176号4栋1层部分房屋 | 62.53 | 130 | 8128.90 | 9.75 | |
12 | 站前西路176号 (原水泵房) | 30 | 22.9 | 687 | 0.82 | |
13 | 站前西路176号门卫房1楼1间房 | 23.1 | 36 | 832 | 0.99 | |
14 | 南莲路3号 | 25 | 34.56 | 864.00 | 1.04 | |
15 | 南莲路3号 | 162 | 24.69 | 4000 | 4.80 | |
16 | 南莲路3号 | 138 | 3600 | 3600.42 | 4.32 | |
17 | 南莲路3号 | 190 | 25.01 | 4752 | 5.70 | |
18 | ******集团营运中心立体车库办公楼二楼(201-202) | 72 | 55 | 3960.00 | 4.75 | |
19 | 碟子湖大道1906号营运中心立体车库办公楼二楼204房屋 | 44 | 55 | 2420.00 | 2.90 | |
20 | 碟子湖大道2109号营运中心大楼8楼806室房屋 | 44.5 | 55 | 2447.50 | 2.94 | |
21 | 碟子湖大道2109号营运中心15楼(1501、1503、1505-1510) | 366.65 | 55 | 20165.75 | 24.20 | |
22 | 碟子湖大道2109号营运中心辅楼1-2层 | 1254 | 55 | 68970.00 | 82.76 | |
23 | 水厂路朝阳公交枢纽站立体车库1楼部分房屋 | 1080 | 25 | 27000.00 | 32.40 | |
24 | 福州路老动物园停车场1# | 4664.42 | 7.146 | 33331.95 | 40.00 |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明细详见表格。
三、标底价:明细详见表格。
四、租金支付方式:明细详见表格。(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八、重大事项揭露:
8.1产权基本情况:
序号 | 物业名称 | 物业 | 产权证号 | 产权基本情况 | |
面积/㎡ | |||||
1 | 昌北停车场调度楼1楼及综合楼2-3楼 | 2762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其他 |
2 | 南京西路49号文教路1-2楼 | 355.7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其他 |
3 | 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国际会馆4-5楼4间房 | 240.04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金融、信息 |
4 | 青山路5号一楼临街门面 | 37.58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商业、金融、信息 |
5 | 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6号4栋临街房屋 | 62.53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工业,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 |
6 | 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6号2处房屋 | 52.1 | 有 | 赣(2022)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金融、信息,工业,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 |
7 | 南莲路33号4处房屋 | 515 | 有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运输 |
8 | 公交营运中心5处房屋 | 1781.15 | 有 | 赣(2017)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为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车库(车位)、办公 |
9 | 朝阳公交枢纽立体车库一楼 | 1080 | 有 | 赣(2021)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用途为街巷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 | 福州路老动物园停车场1# | 4664.42 | 无 | / | / |
8.2、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8.3、招租人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承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设施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检查监督,所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设施设备交付时需保持品牌型号一致且性能良好,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阁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8.4、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人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人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5、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单位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7、承租人需自行到达现场查了解租赁房屋、场地实际情况,并清楚确认租赁面积及房屋、场地的使用现状。
******集团有权解除本合同,回收房屋及场地。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九、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9.1、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9.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9.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9.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十、监督电话:******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