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2024年度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的通知,经各部门单位自主申报、评选工作小组结合年度考核指标综合评审,现将2020-2024年度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领域各项规章制度。
3.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落实、防疫体系建设、防治资金支持、技术支撑、宣传培训、后勤保障、应急机制建设、快速应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
4.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好,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近 5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基本情况:现有职工20人,主要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发展的核心任务。
主要事迹:本单位始终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为原则,多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有力地守护了县域畜禽产业安全。每年组织开展防控技术培训2******控制中心实验室为核心,五年间,累计检测抗体10批次,抗体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检测病原10批次,合格率达100%。依据监测结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重点场所与养殖环境消毒工作常态化。五年间,累计开展重点场所消毒10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发放消毒液5吨。近年来本地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
嘉荫县畜牧兽医总站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