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描述: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注载明“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本项目是发改公开招标项目,适用法律体系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体系,适用法律体系错误。
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表中第 162 页、163 页、169 页、171 页、174 页等处多项标的技术要求中载明 “提供公安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排斥了其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表中视频会议系统、平板、会议显示系统、千兆交换机等标的项核心技术参数缺失,采购需求不明确,影响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及后期性能质量保证,影响项目的采购目标达成。 ******委员会一致认为应终止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