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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设施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设施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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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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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设施验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已批复。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设施验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设施验收咨询服务

1.2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

******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

1.6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起自黑河市逊克县干岔子乡西(里程K3240+259.483),接G331线逊克至逊克孙吴界段大修工程终点。路线自东南向西北布线经哈达彦村、沿江乡、四季屯村在三架山处展线后经过大红旗营子村、爱辉镇、外二道沟村外三道沟村、外四道沟村、五道沟村、卡伦山村、西四嘉子村、东四嘉子村、上二公村、高地营子村后,止于黑河市环线终点(里程K3351+634.773),顺接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起点。

全线设置桥梁3154.6米/32座(其中大桥1885.18米/6座,中桥838.92米/13座,小桥430.5米/13座),涵洞 97道,分离式立体交叉桥104.92米/1座,通道桥 17.54 米/1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6处,服务区2处,养护道班2处,停车港湾3处,观景台1处,停靠站14处,路线全长113.520 公里。

(二)主线起点至沿江满族达斡尔族乡段(K3240+259.483~K3256+709.278)长度16.4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2.5米:沿江满族达斡尔族乡至四嘉子满族乡段(K3256+709.278~K3334+925.427(含长链2.189公里,短链38.624米))长度80.36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0米;四嘉子满族乡至终点段(K3334+925.427~K3351+634.773(含长链0.829米,短链6.017米))长度16.70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其中黑河黑龙江大桥引道段(K3339+250~K3340+450)利用已建成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0米,黑河连接线长度2.58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01

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咨询服务

1.按照国家水利部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批复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要求,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年报、总结报告等内容,配合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本项目的全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检测等;编制监测月报,提交监测总结报告等。

620,000

02

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服务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召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形成验收鉴定书。上报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取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

360,000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逊克县、孙吴县、爱辉区

2.4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5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01合同包: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02合同包: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01合同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持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02合同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20年1月1日~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线型工程的水土保持相关服务项目。

注:线型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堤防工程等。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9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12日0时00分,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联系表(包括申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及文件款后,将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PDF版本的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号:******4201

    号:******7125

联系电话:0451-******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2号楼一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A座

联 系 人:战先生

    话:0451-******

 

******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451-******/******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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