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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临高县2025年耕地力质量提升项目本底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临高县2025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中心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区耕地质量本底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2025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为7.6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临高县2025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区内耕地质量本底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并撰写评价报告。
(一)本底评价。项目实施前在项目区内按照每100亩耕地布设1个采样点的原则,开展土壤采样点10个并进行土壤样品检测,主要检测土壤有机质、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机械组成和PH值检测等6项指标,摸清耕地质量底数并撰写耕地质量等级本底评价报告1份。
(二)实施效果评价。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在项目实施前本底评价点位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取土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运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本底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实施的总体成效,并撰写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1份,同时撰写项目总体成果转化落地研究报告1份。
四、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4.承担过类似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5.选中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封无损,现场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遴选的材料概不退还),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涂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报价函;(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仅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相应资质证书;(5)相关业务业绩;(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凭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8)报价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价:报价不高于7.6万元。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陈工******;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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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