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锦石乡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25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湘潭县锦石乡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锦石乡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30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JX-CG-XT******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9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1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60日历天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 产品 |
整包 | 湘潭县锦石乡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 1 | ******.39 | ******.39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 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且提供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不得错填或漏填行业名称),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即日起至 2025 年 7月9日 9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供应商 2025 年 7月9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 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 证书。
3 、投标供应商 完 成 企 业 注 册 后 直 接 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湘 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化 平 台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 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
5、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 CA 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另单独打印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邀请公告或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管莹莹 林珍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人民政府
(2)地 址:湘潭县锦石乡
(3)联系人:张斌
(4)邮 编:411100
(5)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7楼
(3)联系人:管莹莹 林珍
(4)邮 编:411100
(5)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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