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硖门畲族乡塘古头88号
******卫生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至2025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