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G
公布日期 : 2025-08-08
一、项目编号:CBNB-******G
二、项目名称:******医院职工疗休养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疗休养成交综合单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1 | 青海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宁夏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福建漳州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南京溧阳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舟山东极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温州南麂列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85号162室 |
1 | 青海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宁夏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福建漳州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南京溧阳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舟山东极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温州南麂列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名远巷125号美锦大厦2403 |
1 | 青海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480.00元/人(超出疗休养经费标准部分人民币480.00元/人由职工自行承担);宁夏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福建漳州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南京溧阳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舟山东极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温州南麂列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前河南路818弄10号902-9室 |
1 | 青海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390.00元/人(超出疗休养经费标准部分人民币390.00元/人由职工自行承担);宁夏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人;福建漳州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南京溧阳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3,000.00元/人;舟山东极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温州南麂列岛线疗休养综合单价人民币2,00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路16号月湖银座1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职工疗休养 | 职工疗休养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院方需求及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名单:
姚君(采购人代表),胡静,郭穗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公司 | 88.0 | 82.0 | 78.0 | 82.67 | 11.9 | 94.57 |
1 | ******有限公司 | 88.0 | 80.0 | 76.0 | 81.33 | 11.9 | 93.23 |
1 | ******有限公司 | 88.0 | 80.0 | 78.0 | 82.0 | 9.9 | 91.9 |
1 | ******有限公司 | 88.0 | 80.0 | 76.0 | 81.33 | 9.9 | 91.23 |
1 | ******有限公司 | 84.0 | 66.0 | 72.0 | 74.0 | 11.9 | 85.9 |
1 | ******有限公司 | 82.0 | 64.0 | 68.0 | 71.33 | 11.9 | 83.23 |
1 | ******有限公司 | 82.0 | 60.0 | 64.0 | 68.67 | 12.0 | 80.67 |
1 | ******有限公司 | 84.0 | 62.0 | 72.0 | 72.67 | 7.9 | 80.57 |
1 | ******有限公司 | 84.0 | 62.0 | 70.0 | 72.0 | 7.9 | 79.9 |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费率下浮20%,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所有成交供应商平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84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2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肖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承、吴桐、张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李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