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锦南大街喀喇沁旗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二楼
邮编:0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赤峰市康亿家种植专业合作社清源纯净水厂建设项目 |
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闫家地村 |
赤峰市康亿家种植专业合作 |
******有限公司 |
赤峰市康亿家种植专业合作社清源纯净水厂建设项目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闫家地村,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使用,设置纯净水处理生产线1条,年产1.5万吨纯净水,设置桶装纯净水生产线1条,日产桶装纯净水5000桶,设置瓶装纯净水生产线1条,日产瓶装纯净水10000瓶,配套建设公共、辅助及环保工程;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 (1)废气 ①加热、吹瓶废气经集气罩、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喷码废气选择低VOCs含量的油墨,生产车间为封闭形式,设通风设施。 (2)废水 ①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间清洗用水以及喀喇沁旗“玉龙川”田园综合体项目绿化补水。 ②生活废水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 基础减震、消音器、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废弃石英砂、废弃活性炭(活性炭过滤器)、废弃树脂、废弃滤芯、废弃滤膜:更换时由生产厂家回收。 ③废弃桶盖、废弃水桶、废弃水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企业。 ④沉淀池污泥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 ⑤废弃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废弃油墨瓶、废矿物油及油桶: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加热、吹瓶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加热、吹瓶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喷码废气选择低VOCs含量的油墨,生产车间为封闭形式,设有通风设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桶外刷废水,桶、瓶内洗废水,管道及设备反冲洗废水,检测废水,浓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间清洗用水以及喀喇沁旗“玉龙川”田园综合体项目绿化补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石英砂、废弃活性炭(活性炭过滤器)、废弃树脂、废弃滤芯、废弃滤膜更换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弃桶盖、废弃水桶、废弃水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企业,沉淀池污泥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废弃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废弃油墨瓶、废矿物油及油桶暂存危废间(危废间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正常运营情况下,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