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锦馨社区打造“建议征集、矛盾调处、法治宣传”三位一体式服务驿站项目集公告
******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7-14 16:33:03
******财政局关于印发《锦江区社区发展治理激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锦社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拟使用2万元激励资金委托第三方在社区开展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
******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开展实施社区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二、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金额:2万元
2.项目周期: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3.项目要求:
主要内容:构架“1个社区+3个院落”的人民意见收集全覆盖的基层阵地,依托社区“小馨说法”法治驿站阵地为宣传点,延伸到3个院落3个支部活动室,让人民建议收集点进入小区单元、矛盾纠纷调处站进社区院落,法治宣传普及面到单元楼栋,让“收集、普发、调处”三个内容做到“阵地有回应,服务有场景”。
具体指标:1、组建“三微一品”自组织。建立3只队伍及能力提升孵化培育活动不低于5次;2、开展建议收集活动。按照******学校、院落、企业等不同单位不同群体开展工作不低于5场,各类意见征集活动不少于20次;3、广建立法治“资源圈”。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法治宣传工作,整合多家外部力量进入驿站,构建多个“最小法治宣传单元最小建议收集点位”不于5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周期为4个月。
(二)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三)申报单位需深入社区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四)项目要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五)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的相关资质证明,如登记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且资质证明在有效期内。
******银行开户许可证(应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申报单位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电子及纸质材料需在截止日期交至社区,逾期将视为申报无效。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7日17:00之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
申报邮箱:******
******街道锦馨社区(锦江区榕声路84号三楼)
******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