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孳生息 | 债权总额 | 担保类型 | 抵押物 | 担保人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1,464.54 | 0 | 2118.47 | 3,583.01 | 抵押 保证 | 卢龙江名下昆山市黄浦城市花园23幢8号商铺,建筑面积265.03㎡;24幢5号商铺,建筑面积226.73㎡;24幢6号商铺,建筑面积270.29㎡。 | 卢龙江、鲁庆婷 |
2 | ******有限公司 | 387.78 | 107.88 | 435.83 | 931.49 | 保证 | 无 | ******有限公司,殷海椋,高北,尤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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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2.32 | 107.88 | 2554.30 | 4,5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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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2户债权合计为人民币4514.50万元,其中:本金1,852.32 万元,利息107.88万元,孳生息2554.30万元。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450号斯亚财富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5-******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