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E************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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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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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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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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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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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本项目拟将西埌村城肚组道路沥青加铺5676平方米,加铺透水沥青路面1445平方米,水泥道路硬化1423平方米,过车雨水沟50平方米,破除破损路面重新浇筑混凝土806平方米,修复路面346平方米,凿除现状烂水泥砼路面331平方米;新建池塘矮墙134米,舞台旁矮墙改造26米,树池6个,改造宣传栏1处,木门楼改造1处,社公广场青砖树池1个,水井及社公平台改造1处,新建亲水平台1座,新建围墙60米;外立面改造5716.90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 (2)本项目拟将坡心村四组新建休闲平台1座,2米宽天然文化石园路252.50平方米,社公平台改造1处,文化广场改造1处,水泥加铺路面22平方米,建河卵石栏杆29米,做果园围栏80米,树村标牌1块,建休息长廊1座;外立面改造3116.5平方米。 (3)本项目拟将坡心村十五组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353.60平方米,圆形树池1个,1.8m*1.8m树池3个,长条花池4个,风水塘驳岸242.5平方米,建休息长廊1座;建篮球场1个;种植乔木(灌木)69棵,栽植成片灌木243.5平方米,铺种马尼拉草396.3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689.20平方米,加盖瓦屋顶15.5平方米,新建围墙51.5米。 (4)本项目拟将坪山村十八组拆除路面1312平方米,水泥道路硬化1460平方米,1.5米园路天然文化石园路50.5平方米,建河卵石栏杆11米,做果园围栏10米,1.8*1.8米树池7个,4米树池1个,建休息长廊1座,红砖铺装30平方米,宽1.3米排水沟43.7米,宽0.85米排水沟15.4米,健身器材8套;新建围墙3.6米,新建青砖矮墙115.8米,树脂瓦屋面260.8平方米,更换木窗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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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开标直播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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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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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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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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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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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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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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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韦武部(注册编号:桂******0163; 身份证号:4522**********6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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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祝馨(身份证号:4508**********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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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塘岸镇塘岸村乡村振兴大厦EPC总承包建设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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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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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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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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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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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刘伟(注册编号:桂******3196; 身份证号:4526**********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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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孟桥(身份证号:4417**********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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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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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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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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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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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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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雪(注册编号:桂******8975; 身份证号:4525**********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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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殷丽玲(身份证号:4509**********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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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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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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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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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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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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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西埌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