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1302-04-01-759279 |
投资项目名称 | ******医院病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医院病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一)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医院病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9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9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有限公司;8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评标结果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5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工期 | 20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春水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 |
业绩 | 1.利元亨锂电池制造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四期)临转永工程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满足全部资格要求,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业绩情况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2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20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罗林霞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 |
业绩 | 1.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设计总承包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满足全部资格要求,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业绩情况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53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20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玉刚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吉************)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经评审,******有限公司满足全部资格要求,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业绩情况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1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1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项目开标时间:2025-07-24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25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28